關(guān)于開展2017-2018學年伯藜助學金評選的通知
各學院:
請按照《南京曉莊學院“伯藜助學金”評定辦法》(南曉院學[2015]20號)要求,在本學院范圍內(nèi)進行伯藜助學金的評選工作。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 資助宗旨:發(fā)展教育事業(yè),資助貧困有志、獎勵品學兼優(yōu);鼓勵回鄉(xiāng)創(chuàng)業(yè),服務基層社會。
二、 資助對象:來自農(nóng)村地區(qū)的家境貧困而有志的被我校本二批次錄取的在校在籍學生(不含中外合作辦學的學生及轉(zhuǎn)本學生)。
三、 資助標準:每人每學年5000元人民幣,由學校一次性發(fā)放。
四、 資助名額
學院 | 2014級 | 2015級 | 2016級 | 2017級 | 合計 |
教師教育學院 | 0 | 6 | 4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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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院 | 6 | 3 | 3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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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學院 | 12 | 6 | 6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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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與社會管理學院 | 2 | 2 | 2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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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語學院 | 7 | 4 | 4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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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工程學院 | 4 | 4 | 4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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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學院 | 15 | 8 | 8 | 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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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科學學院 | 4 | 2 | 2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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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境科學學院 | 8 | 6 | 5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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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傳播學院 | 5 | 3 | 3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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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學院 | 3 | 2 | 2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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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術(shù)學院 | 3 | 3 | 2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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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學院 | 2 | 1 | 1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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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克思主義學院 | 0 | 0 | 1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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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師范學院 | 0 | 0 | 3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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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 70 | 50 | 50 | 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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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評選條件
(一) 熱愛祖國,遵紀守法,誠實有信;
(二) 學習勤奮,生活儉樸,積極樂觀;
(三) 品行端正,樂于助人,勇于奉獻;
(四) 資助來自鄉(xiāng)鎮(zhèn)或農(nóng)村的家境貧困而有志的學生。詳細評選條件參見《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助學金”受助生評估指標體系》。(附件一)
(五)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能申請伯藜助學金
1、 擁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或購買高檔娛樂電器、高檔時裝、高檔化妝品者;
2、 無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;
3、 經(jīng)常出入營業(yè)性網(wǎng)吧者;
4、 有抽煙、酗酒、賭博等不良習氣者;
5、 有與其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狀況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費行為者;
6、 在提供相關(guān)材料中弄虛作假者;(含申請材料,年中、年度總結(jié)抄襲)
7、 無特殊原因一學年內(nèi)考試掛科2門以上(含2門)且補考不及格者;
8、 參加“伯藜學社”活動時間大一、大二每學年不低于40小時者、大三每學年不低于30小時者;大四每學年低于20小時者;
9、 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明顯好轉(zhuǎn),不再符合為資助對象者;
10、 違反校紀校規(guī),受到校級通報批評處理或紀律處分者。
已經(jīng)獲得資助的學生,如有上述情況之一者,在評審時取消其受助資格。
六、 評選程序
伯藜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,學生可連續(xù)申請伯藜助學金,每年經(jīng)審批合格后,可連續(xù)獲得資助直到畢業(yè)。
首次申請者的評選程序
1、 學院向?qū)W生宣講基金會的宗旨與伯藜助學金的評選條件,讓學生了解伯藜助學金和伯藜學社。(學生在線填寫申請表時,需要填寫對伯藜助學金的認識)
2、 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《2017年伯藜助學金申請簡表》(附件二)(非2017的學生無需提交此表),提供由當?shù)剜l(xiāng)鎮(zhèn)或街道民政部門于近期內(nèi)出具的《南京曉莊學院學生家庭情況調(diào)查表》,按附件三的要求如實在線注冊、填寫《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助學金”申請表》(附件四),并上傳相關(guān)申請材料。首次申請者的注冊碼由學院在系統(tǒng)中生成后發(fā)放給學生。
3、 學院登陸系統(tǒng),按附件三的要求在線審閱學生填寫的《申請表》,表格填寫無誤者學院可在系統(tǒng)的“受助生家庭經(jīng)濟評詁表”中如實對學生進行家庭經(jīng)濟情況的評分,同時根據(jù)本學院的測評指標體系,在系統(tǒng)的“審核評分表”中對學生進行學院民主評分。
關(guān)于《申請表》中“測評總分”的構(gòu)成詳見《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助學金”受助生評估指標體系》(附件一僅供參考)。
4、 學院評審小組將初審結(jié)果在學院內(nèi)公示,公示無異議后,在線提交學生的《申請表》。本項工作請于10月30日前完成。
(一) 學校在線審核受助學生資格,并提交基金會審核。通過基金會審核后,學院在線打印《申請表》和《年度審核表》。本項工作通知另發(fā)。
七、 學校成立“南京曉莊學院伯藜學社”,其主體是歷屆獲得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資助的在校學生,受學生工作處指導與監(jiān)督。各學院應加強受助學生的感恩意識、社會責任感和公民價值觀的教育,引導受助學生積極參加伯藜學社組織的各項活動。
八、 各學院成立“伯藜助學金”評審小組,由學院學工組長任評審小組組長,學院學工組成員任評審小組成員。各學院務必嚴格按照評選程序認真做好初審工作,做到公開、公正、規(guī)范,杜絕弄虛作假行為。伯藜助學金必須專款專用,任何部門或個人均不得截留、挪用、擠占或改變資助對象。
九、 老生中,條件不符者,學院將名單報學工處,經(jīng)學校討論決定是否取消其受助資格,如取消受助資格,缺額由學院評審小組在符合條件的同年級學生中補選,同時學院還須提供變更資助對象的情況說明(附件五),并同新生同時申報。
附件一 江蘇陶欣伯助學基金會“伯藜助學金”受助生評估指標體系.docx\
附件四 伯藜助學金申請表、年度審核表、學生在線填寫、學院在線審核之要點.doc
附件五 XXX學校關(guān)于2017-2018年度變更學生的替換說明.doc
工作聯(lián)系人:陳葳蕤
南京曉莊學生工作處
2017年10月9日
備注:下周周二、周三伯藜學社將在食堂廣場設點宣傳,符合條件的學生(2017級)現(xiàn)場會填寫附件二“2017年伯藜助學金申請簡表”交至學院,煩請學院老師把這類學生納入學院備選名單統(tǒng)一評選,謝謝!



